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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护理学(专科) 专业编号:A100701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6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7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2门(8)、大学语文(4)、护理伦理学(4)、医学心理学(5)、健康教育(3)、护理学基础(8)、内科护理学(8)、病理学(含病理生理学)(6)、药理学(4)、生物化学(4)、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4)、营养学(3)、生理学(4)、外科护理学(8),以下2门课程任选1门:妇产科护理学(4)、儿科护理学(4)。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英语(7)。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生理学(0.5); 2、临床实习:时间为3个月,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实习前进行护理技术操作考试,实习结束进行综合性考试,每位考生选考一门临床专科。 说明;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可报考。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专业名称:护理学(独立本科段)
专业编号:B100702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2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4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4)、外语(14)、社会学概论(6)、计算机应用基础(4)、社区护理(5)、护理教育(4)、护理科研设计及文献检索(5)、卫生统计学(6)、急救护理学(5)或护理管理学(5)、心理卫生(5)、妇产科护理学(8)、儿科护理学(8)。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临床实习:在主考学校指定医院脱产3个月集中进行; 2、撰写毕业论文并进行答辩。 说明: 1、本专业或护理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临床护士、护理学校本专业教师或护理管理干部可直接报考; 2、申请开考本专业的地区必须具有已举办护理本教育多年的医学主考学校,并有相应的临床实习和考核场所; 3、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3门(或3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4学分。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护理学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专业编号:A100701)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为各级医院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现代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的临床护理应用型专业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国爱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护理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应用护理学及相关学科知识和技能为急.慢性病人提供整体护理。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的要求相一致。 本专业专科段考试课程共18门,总学分不少于83分。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包括实验.临床实习考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大学语文(专) 英语(一) 生理学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药理学(一) 生物化学(三) 病理学 护理学基础 内科护理学 外科护理学 护理伦理学 医学心理学 健康教育学 营养学 妇产科护理学(一) 儿科护理学(一) | 3 3 2 4 7 4 4 4 4 6 8 8 8 4 4 3 3 4 4 | 含时事
含实验0.5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含实验1学分
任选一门课 | 临床实习考核 |
四.考试方式 1.除实验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 2.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3.实验课由市自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课。全部笔试课程与实验课程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临床实习考核。考核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考核。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计划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序号 | 1996-2000年考试计划课程 | 学分 | 2001-2005年考试计划课程 | 学分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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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哲学 政治经济学 基础英语 医护心理学 病理生理学 药理学 免疫学基础 生物化学 护理学基础 医院护理管理学 内科护理学 (以下四选一) 外科护理学 妇产科护理学 儿科护理学 中医护理学 护理伦理学 | 4 4 6 5 6 7 5 6 8 5 8
5 5 5 5 4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英语(一) 医学心理学 病理学 药理学(一)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生物化学(三) 护理学基础 健康教育 内科护理学
(以下二选一) 妇产科护理学(一) 儿科护理学(一)
护理伦理学 | 3 3 7 4 6 4 4 4 8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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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考条件及办法 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有两年(含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可报考。 |